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;
3.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4.身体健康,符合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有关规定;
5.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二)专业条件
1.语音发音标准、纯正;
2.性格活泼,富有亲和力、爱心和责任心;
3.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;有教师资格证或者英语专业优先。
4.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专业技能,热爱少儿培训教育事业,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或教学经验者优先。